黑龙江诺敏河检察院
发出检察建议 督促清理农药废弃包装物显效
本报黑龙江10月11日讯(车东奎 记者朱善永)近日,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按照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对所辖4个林场在河边地头随意丢弃堆放农药废弃包装物,严重污染周边河水和土地的现象,进行彻底清理根治,成效初显,受到林区群众称道。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大力做好参与和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2019年以来,黑龙江省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党组结合林区检察实际,把突出抓好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落实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增强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案力度。
今年5月份,该检察院干警在工作中发现,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白石、沙河子、浓河和白杨木等林场施业区内农药废弃包装物被随意丢弃和堆放在田间地头的现象较为普遍。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并未对随意丢弃和堆放农药废弃包装物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也没有组织人员清理被随意丢弃和堆放的农药废弃包装物,从而使辖区周围耕地、土壤以及水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没有履行监管职责,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了保护周边生态环境,在办案过程中,该院检察人员积极与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求真务实,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向该公司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该公司依法履行职责,要求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对随意丢弃和堆放农药废弃包装的农药使用者,依法进行处罚,做好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
接到检察建议后,为了还周边生态环境以清净,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责令其违法随意堆放丢弃农药废弃包装的农药使用者,自行清理田间地头的农药废弃包装;且组织人员清理无法找到的丢弃者,将散落在河沟、林间、路旁的农药废弃物包装彻底根治清除,转移到拉圾处场,并加强农药废弃包装回收工作。从而使随意丢弃、堆放农药废弃包装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减轻了农业面源污染。
编辑:高姗 审核:梁艺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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