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延寿县检察院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显效
本报讯(董兆龙 记者朱善永)2019年以来,按照市院《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社区矫正工作实际,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宣讲活动。在活动中,面对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该院不断创新监督手段,灵活监督形式,大力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有效促进了管理规范化,使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强化和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管理工作,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该检察院主动与县司法局衔接,通过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动态监督。在活动中逐月向司法局核实矫正人员数目,避免出现脱管漏管等情况。全程参与全区矫正人员的点训活动和行为规范训练测评,充分利用下基层调研、突击检查、集中检查等有力时机进行督查,重点检查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中出现的信息录入不全,档案管理不规范,人机分离,走访座谈制度不落实,超权限批假、学习教育和劳动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建立监督台帐,规范监督程序内容和方法,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会诊”,依法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使此项工作尽快取得实效。
把握关键时间点,重点做好全国“两会”及重大节假日、传统节日期间切实做好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是该院的另一个特点。他们紧紧抓住关键时间节点,深入到社区矫正对象家中走访座谈,掌握其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确保矫正对象思想稳定。把握关键环节,重点监督基层司法所是否保障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是否依法办理矫正对象减刑、撤销并收监执行、延长考验期等。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注重协助、监督相关部门及时评议矫正对象在矫期间表现,并出具书面鉴定材料,对符合解矫条件的人员督促矫正管理机关及时办理解矫手续,切实防止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在此基础上,该检察院还不断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司法所所长履行职责的监督,切实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在开展活动期间,先后向所在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10多人次,与社区矫正对象座谈20余人次,深入了解掌握司法所长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社区矫正工作者可能存在的执法不严、落实不力、违规违纪等问题。同时,加大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相继开展法制讲座4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反响,确保了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万无一失,收到事半功倍效果。
编辑:季小飞 审核: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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