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警方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发案率大幅下降
本报黑龙江1月4日讯(杨武斌 霍丛滨 记者朱善永)为了有效维护生态安全,哈尔滨市公安局按照市局党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主动作为,通过强化排查、联合执法、重点整治、宣传教育等方式,持续深入推进打击整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再添打击整治新战果。
据了解,从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1月4日,哈市警方破获4起非法捕猎案件,刑事拘留9人,收缴非法捕猎工具8套;查获非法捕获的活体野生鸟37只,亡体鸟63只,亡体野兔、灰鼠32只、熊掌4只、熊胆1个、野猪1头、狍子5头,野生林蛙12,000余只。
2019年12月23日,通河县局接到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志愿者举报,在通河县凤山镇凤山村聂某武经营的“林蛙、河鱼、山珍特产店”,有出售的狍子和熊掌、熊胆、花尾榛鸡等野生动物的情况。接到举报后民警及时出警,在聂某武经营的山珍特产店内查获疑似黑熊掌4只、疑似熊胆1个、花尾榛鸡23只、野鸡1只、疑似野猪肉块1块,以及中国林蛙962斤。后经过对犯罪嫌疑人聂某武的讯问和后期案件调查,又抓获涉嫌捕杀、买卖野生保护动物嫌疑人孙某久、姚某、高某良三人,经过对聂某武等四人查获的野生动物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结果为花尾榛鸡23只,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熊掌4只,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尾林鸮1只,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1只,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环颈稚1只,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野生猪1头,狍子5头,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中国林蛙962斤,约12,000只。疑似熊胆1只、疑似1块野猪肉、疑似4只山鸽子还在鉴定中。 现此4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12月19日,五常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深入背荫河镇背荫河村王家屯开展排查,发现当地村民郭某使用滚笼猎捕野生鸟苏雀37只,民警当场将37只活体苏雀放飞。犯罪嫌疑人郭某畏罪潜逃。经民警多次走访,对其家属开展法治教育,2020年1月2日,犯罪嫌疑人郭利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9年12月27日,尚志市公安局民警在一面坡镇明珠购物中心内一水产摊位(范某经营),发现被猎捕后正在准备交易的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飞龙14只、野生林蛙上百只。民警将范某带回公安机关进行突审,范某如实供述了售卖飞龙花尾榛鸡的违法犯罪事实,并交代了猎捕犯罪嫌疑人陶某。当日19时许,民警在陶某家中搜查出被其猎捕的野生动物松鸭10只、野兔5只、灰喜鹊4只、野鸡2只、山雀1只、啄木鸟1只,飞龙1只。经审查,陶某供认,在其家中发现的连同出售给范某的14只飞龙,共计38只野生动物,都是他本人非法猎捕的。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0年1月3日,宾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当天上午治安大队民警工作中得知:宾县宁远镇农民谭某、王某私捕野生动物灰鼠子,并已联系好买主,下午三点在常安镇加油站交易。治安大队、常安派出所民警在常安加油站设伏,将前来非法交易的谭、王二人抓获归案,当场收缴灰鼠皮27张。办案民警在二人住处缴获作案工具弹弓3把、钢珠3OO枚、雀夹5个。二人交待,2019年12月中旬以来在宁远洪山林区用弹弓猎杀野生动物灰鼠子27只、用于营利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谭某、王某已被刑事拘留。
当前,全市连续降雪,正值野生动物保护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全面遏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有效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哈尔滨市公安局持续深入发动属地治安部门和派出所民警,在全市范围强力推进打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专项行动。一是强化反复排查。对生态保护区、林区、湿地、草场、河道及野外开阔空旷地区等鸟类栖息聚集区域;其它易产生非法捕猎买卖、养殖鸟类活动的场所、区域;各类非法收购、饲养、贩卖鸟类的社区、村街、住户进行反复细致排查,点面结合互动,不留空白点,对使用网捕、毒药、猎夹、猎套、电击诱捕工具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进行重点打击,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强化常态联合执法。与林草、市场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增强打击整治实效,一律禁止餐馆、饭店、山货店悬挂“野味餐馆”、“野味店”等招牌,对非法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商家和店铺,依法从严查处。对非法收购、经营和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企业、个人和物流运输单位,依法严厉打击。三是增强常态化整治。对辖区花鸟鱼市场进行地毯式清查,打击非法贩卖者,追查来源,追捕非法捕猎者、倒卖者、获利者。四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组织派出所民警入户宣传、张贴宣传条幅和利用网络、微信、短信和利用县(市)有线电视台等多种形式,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线索,从而形成营造保护野生动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据统计,从2019年12月14日专项行动开展至今,哈尔滨市公安局共查处非法捕猎案件18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8人,行政处罚违法人员16人;收缴非法捕猎工具148套;查获非法捕获的野生鸟1,091只,其中亡体鸟700只,放生活体鸟391只。查获收缴野生林蛙12,000余只、亡体野兔、灰鼠32只,熊掌4只,熊胆1个,野猪1头、狍子5头;非法销售狍子肉35袋、鹿产品、野猪肉30余件,极大地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全市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件发案率大幅度下降。
|